2020年2月1日起發貨包裹的賠償申請中,日本郵政對于申請條件做了部分調整,敬請知悉:
1、賠償條件的更新
如果當地郵局認定為包裹包裝與商品包裝不充分的話,日本郵局將不予以賠償。
如果收到的包裹有破損需要申請賠償,在郵局開據的破損證明(CN24)里,請您在“封裝是否應視為符合要求”該條目處,確認勾選“YES”選項。如果此處勾選“NO”選項,將無法得到賠償。
請參考:
2、包裝方面的建議
如原箱發貨包裹里面有需要加固的商品(如液體和易碎品等),建議不要原箱發貨,先申請增值服務后再進行發貨。
注:
液體請參考:帶盒子和不帶盒子的,袋裝的,玻璃裝,塑料瓶裝,水乳霜等。
易碎品請參考:陶瓷,玻璃,燈具,家電類,酒類,瓶裝飲料,調料瓶,模型等。